近日,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全面启动“专精特新”企业认定工作,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4月15日前进行申报:
(一)基本指标
申报企业须在青岛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制造业、信息传输业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,并符合《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办法》相关要求,其企业主导产品(技术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,且进入市场(技术运用)一年以上;且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(含300万元)。
(二)扶持政策
对经认定的青岛市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授予“青岛市‘专精特新’企业”称号,鼓励各区(市)对符合条件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;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改造,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,给予专项资金支持;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市“隐形冠军”企业、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等申报工作。